北京道教团体、宫观等主体办理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,需严格恪守《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及相关法规,避开三大核心禁忌,确保合规经营。
主体资质禁忌不可触碰。境外组织或个人及其在境内成立的组织,严禁参与办理及从事相关服务。申请人须为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,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须为中国国籍内地居民,且近3年无犯罪记录、无违反宗教管理规定行为。信息审核人员需经北京民宗委培训合格,人数不少于三人,严禁无资质人员从事审核工作。
内容发布禁忌是核心红线。严禁发布煽动颠覆政权、破坏民族团结、宣扬邪教迷信的内容,不得妨碍司法、教育等国家制度实施。不得诱导、强迫未成年人信教,禁止假冒道教教职人员开展活动。讲经讲道仅限本主体宗教教职人员,内容须契合社会和谐、时代进步要求,严禁传播极端化、商业化宗教信息。
服务行为禁忌需严格遵守。严禁以道教名义开展网络募捐、直播录播宗教仪式,不得在网上成立宗教组织、发展教徒或开展宗教教育培训。服务名称不得冒用宗教团体、宫观名称,严禁借道教名义经销宗教用品、进行商业宣传。未取得许可前,不得擅自通过网站、公众号等平台提供宗教信息服务,也不得为无许可主体提供服务通道。
违规将面临许可撤销、责令停业等处罚,北京道教主体需强化合规意识,坚守宗教独立自主自办原则,规范网络宗教信息服务行为。
声明:请谨记木准企服唯一官方电话:18300003210,请勿轻信其他其他联系方式,一对一入口。如遇诈骗请及时联系我们将配合处理!
原文地址:北京道教主体办理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禁忌发布于2026-01-18 01:23:38

